出租方(以下简称甲方):

身份证号:
住址:
承租方(以下简称乙方):
身份证号:
住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互利互惠的原则,就甲方将其所有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租赁物概况
甲方将位于(具体地址)的铺面(以下简称租赁物)出租给乙方使用。铺面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,用途为。
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续租
1. 租赁期限为年,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。
2. 租赁期满,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,如需续租,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,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。
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
1. 租金标准为每年人民币元(大写:),按半年支付,首次支付日期为,之后每次支付日期为。
2.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(大写:),租赁期满且乙方无违约行为时,甲方将无息退还该保证金。
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
甲方权利义务:
1. 保证拥有租赁物的合法产权,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。
2. 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。
3. 提供必要的协助,以保障乙方正常行使租赁权。
4. 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和修缮。
乙方权利义务:
1. 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,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。
2. 爱护租赁物,合理使用,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。
3. 自行负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、水电费、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。
4.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在租赁物内进行违法活动。
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、解除与终止
1.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条款。
2.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方可以解除合同:
- 一方违约,另一方提出解约的;
-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;
- 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、扣押的;
-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3.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,本合同终止。
第六条 违约责任
1. 甲方逾期交付租赁物的,每逾期一日,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。
2.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,每逾期一日,应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。
第七条 争议解决
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由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
第九条 合同生效
本合同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条 附件
本合同附件包括:甲方产权证明、租赁物现状照片、双方身份证明等,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此页无正文,为签署页。
甲方(签字): 乙方(签字):
日期: 日期:
见证人(如有):
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