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(车辆所有人):_________________

乙方(维修服务提供方):_____________
鉴于甲方拥有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___的车辆(以下简称“车辆”),现因车辆维修保养需要,甲方同意将车辆交付乙方进行维修服务;乙方具备相应的维修资质和能力,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维修服务。据此,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互利互惠的原则,就车辆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维修项目的确定
1. 甲方应向乙方详细说明车辆存在的问题,并配合乙方进行车辆状况的初步诊断。
2. 乙方应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提出必要的维修类别和项目,并向甲方提供《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》(见附件一)。
3. 甲方在确认乙方提出的维修项目后,在《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》上签字或盖章。
第二条 维修配件及费用
1. 乙方提供维修所需的配件,应事先向甲方提供配件的真实情况,包括原厂配件、副厂配件或修复配件,并明码标价。
2.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配件质量和维修工艺,且对换下的配件、总成等,应交由甲方处理。
3. 维修费用的计算方式为:工时费+材料费。工时单价为______元/工时,材料进销差价率为_____%。
第三条 质量保证与保修
1. 乙方应对维修项目提供一定的质量保证期,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2. 在质量保证期内,如出现因乙方维修不当导致的问题,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。
第四条 车辆保管及交接
1. 甲方在将车辆交付乙方维修时,应将车内所有贵重物品自行取走。
2. 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,应对车辆及其附件承担妥善保管的责任。
3. 车辆维修完成后,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。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。
第五条 结算方式
1. 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为: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维修费用。
2. 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及详细的结算清单。
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、终止及违约责任
1.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终止。
2.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,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第七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若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。
第八条 其他事项
1.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2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附件:
1. 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
2. 材料清单
3. 竣工交车确认单
甲方(签字):_____________ 乙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
日期:____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__________
注:本文所用日期为示例,具体日期应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