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间借贷合同范本(适用于生产或经营活动)

贷款方:(以下简称甲方)
借款方:(以下简称乙方)
保证人(如有):(以下简称丙方)
为了促进生产或经营活动的发展,乙方特向甲方申请借款,并聘请丙方作为保证人。经过友好协商,甲、乙、丙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借款金额
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(大写)元整。
第二条 借款用途
乙方所借资金仅限用于生产或经营活动,不得挪作他用。
第三条 借款期限
借款期限为年个月,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。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,本合同可顺延,顺延期限另行约定。
第四条 借款利率
借款利率为月利率%,即年利率%。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,按新利率执行。
第五条 还款方式
乙方按月支付利息,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。乙方应在每月日之前将当月利息支付给甲方。
第六条 保证条款
1. 丙方作为保证人,对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。
2. 丙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,乙方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。
3. 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或到期未能归还本金,丙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第七条 违约责任
1.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,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,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倍数收取违约金。
2.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本金或支付利息,每逾期一天,按未归还本金或未支付利息的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
3. 如丙方未履行保证责任,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
本合同经甲、乙、丙三方协商一致,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和丙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。
第九条 争议解决
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各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条 其他条款
1. 本合同自甲、乙、丙三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2. 本合同一式三份,甲、乙、丙三方各执一份。
贷款方(签字):
借款方(签字):
保证人(签字):
年月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