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(出租方):

住所:
法定代表人:
乙方(承租方):
住所:
法定代表人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互利互惠的原则,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
1.1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(详细地址)的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。
1.2 租赁场地的用途为(具体描述乙方租赁场地的用途)。
第二条 租赁期限
2.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(年/月),自(起始日期)起至(终止日期)止。
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
3.1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,本合同的租金为人民币(大写)元整(小写:¥元)。
3.2 乙方应在每个租赁年度开始的前(月/季/年)内,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。
第四条 场地使用及维护
4.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租赁场地,遵守甲方制定的使用规定。
4.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,不得私自拆卸、搬离、破坏租赁场地及其设施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,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4.3 乙方在使用场地时,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环保规定,确保场地使用安全,并确保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。
4.4 租赁期满后,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场地清理干净,并交还给甲方。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。
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
5.1 双方在租赁期限内,如未发生租赁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,则租赁合同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解除。
5.2 租赁合同解除后,乙方应立即停止租赁场地的使用,并确保不会对甲方及其他租赁方造成损失。
5.3 租赁合同解除后,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,将租赁场地交还给甲方,并协助甲方进行场地清理工作。
第六条 违约责任
6.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履行租赁费用及场地使用规定,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,并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费用。
6.2 若乙方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,私自拆卸、搬离、破坏租赁场地及其设施,造成损失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。
6.3 若乙方在使用场地时,违反相关安全环保规定,导致场地使用安全问题或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。
第七条 其他条款
7.1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7.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签字盖章):
乙方(签字盖章):
签订日期:年月日